•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党建动态

    市委统战部“四大举措”建立“反四风、防腐败”长效机制

    2019-03-15   阅读数:549 【字体:  【打印】 【关闭】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育引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认真领会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真正把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有力武器运用起来。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使严肃认真、动真碰硬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促进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2、完善机关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服务群众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行联系户不脱贫、帮扶不脱钩,促使干部有计划、有任务的走出机关,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去,使党员干部深入基层面对面访贫问苦和开门纳谏,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转变工作作风,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计划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多接地气,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3、建立健全规范用权行为的防控机制。深入探索建立干部队伍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破解铲除消极腐败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干部用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明确主体责任,规范职权流程,严格责任追究,铲除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的土壤。建立权力明晰、规范和透明的一把手权力运行机制。通过厘权、“晒”权、行权、制权和评权等方法,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合理确定一把手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和程序、与权力对等的责任等,使一把手的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以及监督权进一步明确、清楚和规范。进一步细化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原则要求,制定具体的行为规范,增强对干部队伍的约束力,增强制度的刚性。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出现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让压力催生工作动力和工作责任。

    4、健全治理“四风”突出问题监督查处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拓宽监督渠道,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结合起来,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要把党内监督与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要把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切实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使群众对权力运行有更广泛的知情权,通过多形式、多层面的监督,把干部“四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用强有力的督查检查坚决克服和杜绝制度不落实、不执行的现象。定期组织社会各界参与行风政风评议,提出批评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通过上下内外强有力的监督,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查处力度,保持监督惩治的高压态势,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切实提高制度机制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