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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严格实施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管理的通告(2022)第 26 号

    2022-04-25   阅读数:7922 【字体: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第一批封控区调整始,即表明市辖区全域从静态管理调整到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阶段。各级各单位不得加码,必须按照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要求进行落实。

    二、对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村)、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防控措施。

    三、严格对照政策解封,按规定程序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继续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从静态管理调整到分级分区差异化防控,将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均应规范有序。

    五、符合解除条件的隔离人员,回到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均应严格执行居家健康观察、足不出户。

    特此通告。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