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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2022)第 31 号

    2022-05-02   阅读数:9342 【字体:  【打印】 【关闭】

    根据《新冠肺炎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安徽省新冠病毒关切变异株感染本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修订版)》(皖疫防办〔2022〕9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判评估,现将部分达到解除标准的封控区、管控区予以解除。

    一、解除的封控区(1个)

    裕安区新安镇关塘小区8号楼

    二、解除的管控区(1个)

    裕安区新安镇关塘小区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