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统战部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重点法律) | 普法对象 | 普法责任主体(科室) | 宣传方式和载体 | 完成时间 |
1 | 《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部机关干部;结对共建社区、帮扶村群众 | 办公室 | 新媒体宣传;印发文件和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咨询 | 常年 宣传 |
2 | 《民法典》 《宗教事务条例》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 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全市各级党政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 | 民族科 宗教科 | 印发文件和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咨询 | 常年 宣传 |
3 |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 市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民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统战部长;乡镇(街)党委书记、统战委员、民宗协理员 | 部各科室 | 举办相关知识测试;培训讲座 | 常年 宣传 |
4 | 《民法典》 《合同法》 《民事诉讼法》 | 全市台企、侨企负责人;部机关全体人员 | 港澳台科、侨务科 | 举办培训班;开展走访宣传咨询 | 常年 宣传 |
5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律法规 | 市委统战部党支部全体党员 | 机关党支部 | 集体学习 | 常年 宣传 |
6 | 涉台、涉侨法律法规 | 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台胞台属 | 港澳台科、侨务科、市侨联 | 印发宣传 材料、网上宣传 | 常年 宣传 |